哈尔滨城区禁止饲养39种烈犬,中华田园犬也在名单中
发表时间: 2020-11-14 21:48
11月13日,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10余家犬只办证网点举办了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。活动现场,民警积极解答群众咨询,通过多种宣传形式,引导市民进一步提升依法文明养犬意识。
据悉,凡肩高超过55厘米、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,均属于哈尔滨市城区内禁养犬只,分别为:獒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牛头梗犬、斗牛犬、纽波利顿犬、卡斯罗犬、大型麦町犬、高加索犬、中亚犬、罗威纳犬、圣伯纳犬、大丹犬、加纳利犬、马士提夫犬、阿拉斯加犬、比利时牧羊犬、大白熊犬、寻血猎犬、雪达犬、灵缇犬、蒙古细犬、秋田犬、纽芬兰犬、比利时猎犬、法国狼犬、阿富汗猎犬、沙皮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土佐犬、苏格兰牧羊犬、德国牧羊犬、苏俄牧羊犬、英国古老牧羊犬、拳师犬、威玛犬、比特犬、马犬、恶霸犬、中华田园犬(笨狗)。
39种禁养犬只可以在城区外进行饲养。准养犬需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进入准入区,同时,要为犬只挂犬牌、系犬绳。
为方便养犬市民办理犬证,全市共设立26处犬只办证网点,具体地点如下:
警方提示:请养犬市民遵守饲养犬只的相关规定,依法文明饲养犬只,共同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来源:东北网